我喜歡鬼故事,是因為它有一種浪漫,說我鬼扯?我隨便掰則鬼故事來比喻。
七月暑假,念大二的阿鎧租了間便宜套房,住沒沒幾天,阿鎧就發現一些怪事,好比半夜客廳傳來小孩的嬉笑聲、在廁所大便水龍頭自動打開、放在桌上的文件莫名被撒在地上。
最後阿鎧受不了會怎樣?會退租!
退個屁!退租鬼故事就寫不下去,所以最後阿鎧找了法師來處理。
法師說,之前屋子裡住了一家三口,有年冬天一氧化碳中毒通通往生,但魂沒送走,所以至今它們還生活在這。
聽完是不是覺得,鬼故事跟偵探小說很像,最後的爆點貫穿前面所有嚇人的鋪梗,這就是我說的浪漫,而重點要合邏輯才過癮!
如果今天我改寫,法師說
因為念大二的阿鎧,年紀屬於「小鬼」,所以容易引小鬼來家裡鬧;加上夏天阿鎧喝手搖飲都不去冰,「吃冰塊」會引水鬼到廁所開水龍頭;最後阿鎧上輩子是仙女,在一場送公文比賽中輸了,怒摔公文還對玉皇大帝比中指,被革去神職投胎變阿鎧,所以現在他只要看到紙張文件,就會沒意識的灑滿地。
你看了會怎樣?會不會罵我幹您娘?會。
沒有人能完全定義神鬼的世界觀,至少現在,也因為這樣,鬼故事與都市傳說,才有這麼大的想像空間,但如果這樣,就把一些毫無邏輯的鬼扯說的跟真的一樣,那麼當「民俗文化、傳統習俗」的議題老被說成怪力亂神,也就不能怪誰了。
至於照片跟這則文章有什麼關係?沒關係,只是因為出了書,順便打個廣告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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